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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概念 从广义上来说,物业与房地产是同一个概念,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、设施和相关场地。但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,物业指正在使用中的或可以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备、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。按照所有权的性质,物业可以分为公共物业(政府办公楼、公立学校、医院等)和非公共物业(企业、机构和个人的生产、办公、居住等物业);按占有形式,可以分为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;按使用性质可以分为商用物业、居住物业、工业物业、特殊用途物业。从存在的形式来看,物业可以是一个建筑群(如住宅小区)、一栋单体建筑(如住宅楼)或一个单元(如住宅单位),某宗物业的范围通常用产权的形式来界定。 所谓物业管理,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,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,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高效、优质和经济的服务,使物业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。03-06 -
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一、纠纷处理方式概述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,概括越来有以下几种:1、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;2、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,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。3、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;4、司法诉讼。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,难作评定,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。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,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。 二、纠纷的调解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,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。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、和个人,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,经双方同意并执行,由此化解纠纷。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。调解结束后,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,则前功尽弃。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,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,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。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。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,不具有独立性。 三、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仲裁 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,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。依据我国《仲裁法》的规定:“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...03-06 -
“智能建筑”的物业管理智能建筑物的FM目标有三大要素:质量、财务和供给,每一要素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。 质量目标FM的质量与人直接相关,建筑中所有设施都应最大限度满足使用者的要求。这一质量又可分解为5个分项: 1、特色:每一建筑物都因其位置、功能与建筑风格表现出其特色,其中有象征(标志)性、美观性和地方风土特色。 2、舒适:建筑物的环境要使人对身边的一切都感到满意,如家具符合人体工程学;光、声、空气、色彩等建筑物理环境不仅适合人的居住活动,而且还能满足使用人的特殊爱好;通信等设备能满足各类机构人员的需求。 3、效率:建筑物中信息、通信、计算机网络等各种设施高度综合并形成有机的整体,共享信息,这更提高了各类设施的功能、效率、便于操作和兼容性。 4、可靠:这里的可靠具有多层含义,把因灾害与侵犯对人员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,减少各类污染对人全健康的损害,提高安全运行寿命,对建筑物使用人提供私密的个人空间等。 5、适应:建筑物的运行符合政府的法规,和周边区域协调相处,并且为环境保护与节能做出贡献。03-03 -
内地的物业管理主要存在三种管理模式1、专业物业管理模式 管理内容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,寓公寓管理于服务中;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多种经营来解决,为住户提供有偿服务;服务对象主要是高档物业,如写字楼、别墅、宾馆、公寓等。 2、专业化与行政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大多由发展商自行组建,管理对象以住宅小区为主;由于福利性管理的影响,这类公司很难实现资金平衡,只能靠经营其它产业,或者由发展商支持获得平衡;管理目标是为居民提供一个安静舒适、方便安全的居住环境,以支持发展商的开发。 3、传统行政性福利管理模式 即由北京市房地局或本单位自管。从总体上看,目前后两种模式尤其是第三种模式仍占主要地位,第一种模式处于起步阶段。从管理服务质量看,市场上有影响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有10多家,主要是合资或外资企业,如怡信、魏理仕、梁振英测量行、第一太平洋戴维斯、九龙仓物业、万通璐顿、威格斯、太联物业等。中资的以万科物业较为知名。03-03 -
什么是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什么是物业管理法律责任?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、物业管理企业、业主或使用人,在进行管理、服务、使用物业的活动中,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、规章政策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、业主公约,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违反了物业管理法律规范,就属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。例如违章搭建、损坏公共设施等。又如房屋所有人不依法修缮房屋,以致房屋倒塌,使承租人或者其他人遭受损害,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危害后果,也符合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制裁条件,由当事人承担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。03-03 -
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、目标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、目标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、目标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权力界定原则 业主至上原则 统一管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专业化服务原则 权责明确原则 超前管理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物业管理的目标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、经营化管理,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,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。具体来说,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: 创造安全、舒适、和谐的居住环境;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;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、增值。03-03 -
热烈祝贺鸿扬物业网站上线热烈祝贺鸿扬物业网站上线 随着科技的发展,互联网已近进入全家万户。鸿扬物业与时俱进,创建了乐山市鸿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互联网门户平台“乐山市鸿扬物业网”。 今后网站本着服务业主,让更多的业主了解鸿扬,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。 为不断增强乐山鸿扬物业为您服务的水平,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给予关注,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!03-03
